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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監(jiān)理工程師《合同管理》復習資料:對合同生效時間的規(guī)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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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對合同生效時間的規(guī)定

  1.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(guī)定

  一般說來,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時生效。具體地講:口頭合同自受要約人承諾時生效;書面合同白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;法律規(guī)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當事人雖然未采用書面形式但已經(jīng)履行全部或者主要義務的,可以視為合同有效。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條款的,當事人取消或改正后,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。

  2.附條件和期限合同的生效時間

  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生效約定附條件或者約定附期限。附條件的合同,包括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類。附生效條件的合同,自條件成就時生效;附解除條件的合同,自條件成就時失效。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阻止條件成就的,視為條件已經(jīng)成就;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,視為條件不成就。附生效期限的合同,自期限界至時生效;附終止期限合同,自期限屆滿時失效。

  附條件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不是同一時間,合同成立后雖然并未開始履行,但任何一方不得撤銷要約和承諾,否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,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;合同生效后,當事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,如果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義務,應按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追究責任。一方不正當?shù)刈柚箺l件成就,視為合同已生效,同樣要追究其違約責任。

責任編輯:淘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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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:2007-07-03 14:55    編輯:泛普軟件 · xiaona    [打印此頁]    [關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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